為簡化外國人轉換雇主作業流程,自113年11月20日起,雇主於收到勞動部核發同意外國人辦理轉換雇主或工作函時,無須再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雇主登記,勞動部會主動將外國人基本資料及轉換雇主資訊,自動傳輸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移工轉換雇主專區」,再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配合辦理轉換雇主作業,除可避免雇主疏於辦理外國人轉換登記情形外,亦可加速外國人轉換媒合程序,預估1年有10萬名雇主及外國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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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際及國內疫情發展,自動延長移工入國引進許可效期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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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21)日起,放寬移工入境得於防疫宿舍檢疫,取消移工入境於防疫旅館檢疫事前查核程序;開放仲介雙語人員專案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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