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不上牌,罰款最高3,600元!
2025年02月20日
  • 政府法令規定
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不上牌,罰款最高3,600元!|華鎰人力仲介有限公司

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不上牌,罰款最高3,600元!

自113年11月30日起,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包括已使用中的車輛)都需完成領牌手續,逾期未辦理將處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款。

注意! 若購買未經審驗合格的電動二輪車並上路,該車可能被沒收,務必確認車輛合格,避免違規受罰。

如何領牌?請準備以下文件至監理機關辦理:

•車主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印章

•出廠證明

•購買發票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超過30日)

•450元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