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2025年02月04日
  • 政府法令規定
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華鎰人力仲介有限公司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40501053A號

 

 

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二點規定

部長 洪 申 翰

 

 

資料來源: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

https://lrsc.wda.gov.tw/News/Detail/781b8ef1-465f-4170-946a-3baa37751e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