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辦事項 | |||
1. | 確定離境日期:備妥外傭之護照及居留證,請求本公司協助代訂回鄉機票及相關事宜。 | ||
2. | 辦理完稅:雇主應將外傭之護照交由本公司至稅務機關辦理外傭之完稅證明。 | ||
3. | 結算薪資:雇主應備妥薪資表,在本公司之見證下與外傭結清薪資,待外傭確認無誤,並簽立切結書後,將其放入薪資袋中封起,交由本公司送機人員。 | ||
注意事項 | |||
1. | 送機人員應於飛機起飛前2至4小時抵達機場。 | ||
2. | 出發前應檢查外傭護照、居留證、機票、行李、薪資袋,確認後出發前往機場。 | ||
3. | 送機人員於海關驗證處前將護照、居留證、薪資交由外傭,並要求外傭在薪資袋上簽名確認後將薪資袋交回公司。 | ||
4. | 送機人員應確定外傭進入海關後始得離去。 | ||
5. | 外傭離境前雇主應和外傭間結清所有之金錢關係,包括電話費、健保費等。 | ||
6. | 外傭離境前,雇主應於外傭打包行李時檢查其行李。 | ||
7. | 雇主與外傭間之權利義務之行使,皆以聘僱期間為依據,外傭離境後,勞僱雙方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對方履行未盡之權利義務或相關之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