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薪資發放

基本薪資

1.

外籍幫傭、監護工之薪資是以勞動基準法及勞動契約之規定發放,目前每月基本薪資為NT$17,000元
   

2.

外勞報到的次月隔日是發薪基準日。
   

3.

發放薪資時請依照本公司提供之“薪資表”上所列以台幣直接給付予外傭,並務必要求外傭簽名,以免日後發生困擾。
   

4.

加班費或僱主額外給付之獎勵金亦應明列於薪資表上。
   

5.

本公司並不鼓勵僱主額外多給付薪資,若確有必要,僱主應電告本公司,先行與外傭溝通,以免日後管理上發生困擾。
   

6.

若外傭要求調高薪資,僱主應嚴正予以拒絕,並通知本公司處理。
   

7.

雇主於發放薪資時,應依據外傭之『薪資表』將其國外貸款、服務費等匯入其指定之帳戶內,健保自付額則直接由雇主自行扣除後再行繳納,其餘以現金直接給付於外傭。
   

8.

外傭入境時本公司將隨附“薪資單”供雇主發放外傭薪資之用,僱主應確實依照薪資表上所列,按時發放薪資給外傭,雇主若未準時發薪資或請女傭於薪資表上簽名,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處罰。
   

9.

外傭簽名之薪資表僱主應妥善保存,外傭離境前僱主應提供薪資表以利結清外傭與僱主間之金錢關係。
   

10.

依勞動部規定:雇主預扣之所得稅款應以外勞個人名義於金融機構開立帳戶存入。
   

11.

依據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條及就業服服法之規定,雇主給付外勞薪資時,應檢附印有中文及該外國人母國文字之薪資明細表,交予該外國人收存;故,雇主發放外勞薪資時,應依規定將「薪資明細表」交予外勞收存,並應覈實填寫。雇主若未提供外勞薪資明細表,將可能被廢止聘僱外勞之許可。
   
加班費

1.

依據勞動契約之規定,外傭工作七天中有一天為休假日,而加班費稱:外傭放棄休假日,應雇主要求加班,雇主應額外給付外傭之費用。
   

2.

加班費給付金額為月薪除以三十,所得之即為一日之薪資。
   

3.

加班費是以日薪計算。
   

4.

加班費應與薪資同時發放,不另行發放。